朋友欠钱不还有欠条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如果朋友欠钱不还,有欠条的情况下起诉,以下这些证据可能会用到: 首先是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欠条本身就是重要的书证,它直接表明了双方存在借贷的约定。但仅有欠条可能不够,还可以有转账记录,这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类型。比如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留下的记录,能清晰显示你把钱借给对方的事实和金额。要是借款时有聊天记录,其中涉及借款的沟通、约定还款时间等内容,也能作为电子数据证据。此外,视听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像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记录下借款当场的情况、双方对话等。 其次,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也很关键。除了欠条上写明的借款金额,若有约定利息,要提供关于利息约定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里提到利息计算方式,或者书面补充协议等。同时,如果期间对方有过部分还款,那要保存好还款记录,来准确确定剩余未还的债务数额。 另外,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也必不可少。作为原告,你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被告方面,尽量能提供其身份信息,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方便法院联系和送达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方面,《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相关概念: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