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在人身损害诉讼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它能帮助受害者证明自己的主张,获得应有的赔偿。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人身损害诉讼中常见的证据类型。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这就好比要证明你是谁,对方是谁。对于原告,需要提供身份证明资料,比如身份证,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诉讼资格。如果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还得提交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证明其与原告关系的资料,像户口本,以此证明法定代理人有权利代表原告进行诉讼。而被告方面,要提供其工商登记资料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来确定被告的主体身份。 其次是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这类证据能说明人身损害这件事情确实发生了。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等。报警记录可以证明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医院的就诊记录则能反映出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是很重要的证据。此外,相关证人的证言也能起到证明作用,比如现场目睹损害发生的人所提供的证言。 再者是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这主要是关于受害者受伤程度和所遭受损失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书等可以证明受害者的受伤情况和伤残等级。医疗费用的票据、交通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则能证明受害者在医疗、交通等方面的花费,以及因受伤导致的误工损失。如果涉及到护理费用,还需要提供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护理费的支付凭证等。 最后是证明双方当事人责任的证据。这对于确定赔偿责任的划分很关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资料等,这些可以直观地反映出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帮助判断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重要的证据,它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人身损害诉讼中,以上这些证据都可能会用到,当事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