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房动迁补偿同住人如何计算?
我家的产权房要动迁了,听说动迁补偿有同住人的份额。但我不知道自己和家里其他人符不符合同住人标准,也不清楚这同住人到底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计算方法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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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产权房动迁补偿中的同住人认定和计算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同住人。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所说的“其他住房”,主要是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比如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单位的分房等。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这里以上海为例,不同地区会有相应类似规定),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对于同住人的认定和补偿计算,目的是保障在房屋中实际居住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计算同住人份额时,一般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实际居住情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如果同住人之间对于动迁补偿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产权房动迁补偿同住人的认定和计算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要以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准。在遇到动迁补偿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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