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遇到有人想敲诈我一笔钱,对方威胁我说不给钱就曝光我的隐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报警立案,敲诈勒索罪到底怎样才符合立案标准呢,有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呀,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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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通俗来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就达到了立案标准。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外,即使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予以立案追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发现自己遭遇敲诈勒索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威胁短信等,并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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