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是否必须立案?
我遇到有人对我进行敲诈勒索,要我给一大笔钱,不然就对我不利。我想去报警,但是又担心这种情况警察会不会立案。我想知道是不是只要有敲诈勒索行为,警方就一定会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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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并不是必须立案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敲诈勒索的定义。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让别人把钱给自己。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 但是,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并不意味着就不处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种情况下,会按照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所以,公安机关在接到敲诈勒索的报案后,会先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如果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就会按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既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又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就可能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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