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我开了一家公司,今年盈利了,听说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但不清楚具体的提取比例是怎样的。我想知道这个比例是固定的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提取比例会不会因为公司的不同情况而有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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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它就像是企业的一个“储备金库”,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者转增企业资本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照净利润的10%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比如,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是100万元,那么就需要提取10万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 不过,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公司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提取。这是因为此时公司已经有了较为充足的储备资金。而且,如果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也就是说,要先把以前的“窟窿”补上,再进行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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