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因经营不善破产工资怎么算?


当工厂因经营不善破产时,员工最为关心的工资计算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工厂破产是指工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员工的工资是优先受偿的。 对于工资的计算,通常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来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资数额、支付方式等内容,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时间为一个月,那么就应当支付5000元工资。 如果存在加班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加班工资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并支付给员工。 此外,除了工资,员工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在工厂破产时,员工的工资和相关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