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偷税会有怎样的判刑罚款案例?


做假账偷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规定,并列举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做假账偷税在法律上的定义。做假账是指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来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而偷税则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也对逃税罪做出了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下面为你列举一个实际案例。某公司老板张某为了减少公司纳税,指使会计做假账。他们通过虚列成本、少列收入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达数百万元。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并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查明了张某等人做假账偷税的事实。张某因逃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也被税务机关追缴了所偷逃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做假账偷税的严重后果。不仅个人会面临刑事处罚和经济损失,公司的信誉和正常经营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做假账偷税,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