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我被人以举报的名义诬告了,对方到处宣扬一些不实的事情,导致我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受到了影响,周围人对我的看法也变了。我想知道这种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构成侵犯名誉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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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誉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是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下面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其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容他人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这种行为,通常是通过编造虚假事实并对外宣扬,就可能符合以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特征。当一个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对他人进行诬告,其目的不是为了正当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而是损害他人的名誉。这种行为一旦造成了被诬告者社会评价降低,就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比如,甲借举报之名,四处散布乙有贪污受贿的虚假事实,导致乙在单位和社会上的声誉受损,大家对乙产生了负面的看法,乙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那么甲的行为就很可能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犯。如果被侵权人发现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如停止继续散布虚假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例如在同样的范围内澄清事实,为被侵权人恢复良好的声誉;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此外,如果这种诬告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诬告陷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总之,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的行为在民事上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公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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