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瘫痪父母离婚会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案件中,即便父亲瘫痪,也不影响离婚的判定。 首先是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话,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各种情况,比如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等。要是父亲虽瘫痪但有稳定经济来源且能给孩子足够关爱,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若父亲缺乏经济来源且生活难以自理,母亲各方面条件合适,那么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通常会予以尊重。 其次是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瘫痪若导致生活困难,而母亲有负担能力,母亲可能需要在财产分配上给予父亲一定的照顾,以保障父亲后续的生活。 总之,法院在判决父亲瘫痪情况下父母离婚的案件时,会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和保障生活困难方基本生活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务时,要把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从生活、教育、情感等各方面保障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 生活困难:指的是一方在离婚后,依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且缺乏经济来源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