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仲裁文书中仲裁的特点有哪些?

我最近收到了一份仲裁文书,对里面提到的仲裁不太了解。我想知道在仲裁文书里,仲裁到底有啥特点啊?这些特点会对我这个案子有啥影响呢?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让我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仲裁特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仲裁文书中,仲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首先是自愿性。这意味着纠纷当事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选定仲裁机构、仲裁员以及仲裁所适用的规则。比如在商业合同中,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若发生纠纷将提交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这充分体现了仲裁的自愿性特点,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 其次是专业性。由于仲裁往往涉及到特定领域的专业问题,所以仲裁机构通常会聘请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士担任仲裁员。以建设工程纠纷仲裁为例,仲裁员可能是建筑行业的专家,他们熟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能够更准确地对案件进行判断和裁决。《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等条件之一,这保证了仲裁员的专业性。 再者是灵活性。在仲裁程序上,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约定。与诉讼相比,仲裁的程序更加灵活简便,不像诉讼那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当事人可以自行确定仲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这种灵活性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案件的需求,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然后是保密性。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这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的审理和裁决过程都是保密的,只有当事人和仲裁员等相关人员知晓案件情况。这对于一些涉及商业机密的案件来说尤为重要,能够避免当事人的商业信息泄露。 最后是快捷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避免了像诉讼那样可能出现的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的漫长过程,能够快速解决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仲裁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综上所述,仲裁在仲裁文书中展现出的这些特点,使其成为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