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交哪些费用?
购买拆迁安置房所涉及的费用,可大致分为购房款和相关税费两部分。首先是购房款,这是向卖方支付的房屋价款,具体金额由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房屋实际情况等协商确定。这是购买房屋的核心费用,相当于我们购买商品时支付的商品价格。
接下来是相关税费。契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是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增值税方面,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如果卖方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除外)。在这些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转让拆迁安置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 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取得房屋产权满5年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房屋维修基金。这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具体比例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还需要缴纳登记费等小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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