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里地不给走属于哪种纠纷?
我家农田在里面,进出得经过别人家的田边地。最近他家突然不让我走了,我这通行都成问题。我就想知道这种田里地不给走的情况,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什么纠纷,我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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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里地不给走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般可能涉及相邻关系纠纷。相邻关系呢,简单来讲,就是两个或多个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权利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意味着相邻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为他人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农村,田地通常是相互毗邻的,如果一方为了自己进出农田等合理需求,必须经过相邻一方的土地,那么相邻方应该给予必要的通行便利。这是基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保障大家能够正常地生产生活。 如果遇到田里地不给走的情况,双方可以先尝试友好协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协商时要遵循公平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要是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来进行调解,这些组织有经验和能力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如果经过调解还是无法解决问题,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通行的必要性、历史上一直有通行习惯等,让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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