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不给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我是个未成年人,在一家店里打工,现在老板不给我发工资。我想去劳动局投诉,又怕没什么用。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找劳动局到底有没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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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未成年人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找劳动局是有用的。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一个是劳动关系,一个是未成年人的劳动权益保护。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就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行为,比如未成年人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其劳动成果,也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对于未成年人劳动权益的保护,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属于未成年工,法律是允许其从事一些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未成年人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时,劳动局作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和职责来处理此类劳动纠纷。他们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找劳动局是维护未成年人劳动权益的一个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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