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主要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四个构成要件进行: 首先是客体要件。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简单来说,医院正常的工作运转秩序以及患者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是受法律保护的,犯罪对象就是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患者。比如,医院因为某个医生的不当行为,导致正常的看病流程被打乱,同时患者健康受损,这就可能涉及侵犯了该客体。依据就是相关法律对医疗秩序和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规定。 其次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也就是说,医生等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像对患者病情不管不顾、违反操作流程等,最终导致患者死亡或者身体遭受严重伤害。例如,医生不认真查看患者病历就开错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就符合这一客观要件。 然后是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这意味着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主体,必须是符合一定年龄且有承担责任能力的医务人员,并且他们实施了违反医疗规定的行为。比如实习医生在有资质医生指导下工作,一般实习医生不构成该罪主体,但如果是有执业资格的医生违规操作就可能构成。 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过失。比如对患者生命健康不关心,不及时治疗;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别人指出错误还不改正等情况。像医生明明知道某种药对该患者可能有严重不良反应,却不做进一步检查就使用,这就是存在重大过失。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而医疗事故罪限定为责任事故,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事故,不构成犯罪。医务人员故意造成患者人身伤亡的,视行为性质认定为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等罪。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就诊人病情或特殊体质而发生,医务人员难以防范和预料的后果,没有过失,应视为意外事故,不以犯罪论。 相关概念: 医疗责任事故: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 医疗技术事故: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