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延长亏损声明是怎样的?


汇算清缴延长亏损声明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中对于亏损弥补期限延长的情况。下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而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关于延长亏损弥补期限,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如果符合延长亏损弥补期限的条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声明。企业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纳税人应在《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填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的具体行业三项信息,并对其符合政策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选的所属困难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准确填写声明。如果不符合条件而错误进行声明,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同时,要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总之,企业在汇算清缴涉及延长亏损声明时,要认真对待,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