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电动自行车被扣后的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无证电动自行车被扣后的罚款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会因地区不同以及车辆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首先,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按规定上路需要办理牌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在上路行驶时都必须悬挂车牌。如果电动车未按规定办理牌照便上路行驶,会面临罚款以及扣押车辆的处罚。一般情况下,若只是单纯未挂牌照,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 然而,如果该电动自行车经鉴定被认定为机动车类别,但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被交警查住后情况就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种情况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 - 2000元,并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比如在山东省青岛市,若发现未经车辆注册登记擅自使用假冒号牌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其所涉车辆予以没收,并处以50元至2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在武汉市,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在路上行驶,如有违反,将被处以50元罚款以及暂扣车辆的处罚;若超出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摩托车)相关规定管理,驾驶员没有取得摩托车驾照的,依据“无证驾驶 ”行为,面临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同时还需缴纳1000元的罚款。 相关概念: 无证驾驶:指的是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却驾驶特定类型车辆的行为。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中,如果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但驾驶者没有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就属于无证驾驶。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部分性能参数符合或超越一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非机动车:一般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一般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就属于非机动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