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房子该怎么分,有没有明确的条文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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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夫妻离婚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自己子女购买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此时一般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者,要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 最后,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对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要结合出资时间、产权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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