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损失价值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我不小心引发了一场火灾,现在很担心会不会构成失火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失火造成的损失价值达到多少才会立案呢?我不 太清楚具体的标准,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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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火灾发生,并且带来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关于失火罪损失价值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失火行为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就可能会被立案追诉,以失火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当然,除了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影响家庭数量、森林火灾面积等情况也会作为立案的考量因素。一旦构成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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