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月被说不能胜任工作要被辞退怎么办?
我才上班一个月,今天领导突然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辞退我。我觉得自己工作挺努力的,就是有些业务还不太熟练。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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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班一个月被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时,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不能仅仅以一句“不能胜任工作”就直接辞退你,而是需要有一定的流程。 其次,你要判断公司认定你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合理。公司需要有明确的、合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制度,并且要证明你确实不符合这些标准。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或者没有对你进行考核,只是口头说你不能胜任,这种辞退理由可能是不成立的。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辞退你,比如没有经过培训或调岗,也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那么公司的辞退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说明认定你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你证明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你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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