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制执行几天后开始抓人拘留,若被拘留还不还钱怎么办?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申请了强制执行。我想知道法院一般在强制执行开始几天后会抓人拘留。而且如果对方被拘留了还是不还钱,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后续还有什么办法能让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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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关于强制执行后多久开始抓人拘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天数。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当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情节严重”,比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等行为。一般来说,法院会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履行,法院就可能会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这个时间并没有统一标准,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若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还是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处置。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执行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特别严重,达到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标准,申请人可以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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