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与强奸概念是否有不同?
我不太清楚强制猥亵和强奸这两个概念。我之前听说过相关案例,但一直搞不明白它们到底有啥区别。是行为方式不同,还是法律后果不一样呢?想知道这两个概念的具体差异。
展开


强制猥亵和强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强制猥亵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这里的“猥亵”,通俗来讲,就是通过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为,对他人进行性方面的侵犯,但不涉及性交行为。而强奸主要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行为对象上,强制猥亵的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而在强奸罪中,传统意义上的受害对象主要是女性,但随着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也在逐步加强。 从主观故意方面分析,强制猥亵的行为人主观上是追求性刺激、性满足,但不具有与受害人发生性交的目的;而强奸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交的故意。 再看法律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从重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强制猥亵和强奸在定义、行为对象、主观故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