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逼辞职赔偿金怎么算?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领导总是给我穿小鞋,逼我辞职。我不想主动离职,听说被逼辞职有赔偿金,可我不知道这赔偿金该怎么算。我每个月工资也不固定,有时候还有提成,这种情况下赔偿金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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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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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被逼辞职这种情况通常涉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先解释一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指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和员工终止了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您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由于工作年限超过了3年半,按照规定应按4年计算。那么经济补偿就是4×5000 = 20000元。而因为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20000×2 = 40000元。 另外,如果您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是为了避免过高的赔偿金额,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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