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口债权转让在哪里登记?
我是外籍人士,有一笔债权想要转让。但不清楚在国内债权转让应该去哪里进行登记,也不知道具体的登记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担心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导致转让过程出现问题,想知道到底要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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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让给别人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变成了原来的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对于外籍人口债权转让的登记地点,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必须要进行登记。不过在实践当中,一些特殊类型的债权转让可能需要在特定的部门进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转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如果合同生效的话,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就发生效力了。 对于一些特定的债权,比如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债权转让。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登记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如果是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债权转让等,需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登记。所以,外籍人口债权转让的登记地点要根据债权的性质来确定。要是债权不涉及需要特定登记的情况,那么只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有效的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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