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仲裁裁决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人事仲裁裁决书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格式及相关内容。 ### 首部 首部包含标题、案号、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基本信息、仲裁庭组成情况。标题即“人事仲裁裁决书”。案号由年份、仲裁委员会简称、案件性质及顺序号组成,如“(2025)X人仲案字第XX号” 。当事人基本信息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是单位的,要写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信息也需注明。仲裁庭组成情况则写明仲裁员、书记员等人员。这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文书格式的基本要求。 ### 正文 正文是核心部分,包含引言、案件事实、仲裁委意见、裁决结果。引言说明仲裁程序相关情况,如受理时间、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情况等。案件事实要清晰陈述双方争议的事项、各自的主张及证据。仲裁委意见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判断,阐明支持或不支持某方主张的理由。裁决结果明确、具体地写明仲裁委对案件的处理决定,如是否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支付金额、履行期限等。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仲裁裁决需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规定。 ### 尾部 尾部要写明仲裁费用的负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裁决日期,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费用负担按裁决结果确定由哪方承担或双方分担。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告知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撤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份规范的人事仲裁裁决书需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和内容要求制作,以确保其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