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在法律诉讼的二审阶段,授权委托书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受托人能够合法地代表委托人参与诉讼活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二审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范本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二审授权委托书通常包含的内容和格式。 ### 标题 标题一般为“二审授权委托书”,直接表明该文书的性质和用途。 ###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这部分要写清楚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委托人或受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准确识别委托双方的身份。 ### 委托事项 明确写明委托受托人在二审中的具体事项,例如代为提起上诉、参加庭审、进行辩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委托事项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以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争议。 ### 委托权限 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是指受托人只能进行一些程序性的活动,如提交文件、代收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则赋予受托人更大的权利,可以对实体权利进行处分,如和解、调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等。在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写明委托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以及具体的授权范围。 ### 委托期限 写明委托的有效期限,一般从委托事项开始至二审终结。明确委托期限可以避免在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继续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委托日期。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二审授权委托书范本示例 **二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具体姓名],性别[具体性别],年龄[具体年龄],住址[具体住址],联系方式[具体电话] 受托人:姓名[具体姓名],性别[具体性别],年龄[具体年龄],住址[具体住址],联系方式[具体电话] 现委托受托人在我与[对方当事人姓名]的[具体案由]二审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 1. 代为提起上诉; 2. 参加庭审,进行辩论; 3. 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4. 进行和解; 5.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二审终结。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以上就是二审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范本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介绍。在实际撰写时,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准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