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发现公司有股东的资金进出情况很可疑,我怀疑他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但不太清楚抽逃出资具体有哪些形式。所以想了解一下,抽逃出资在法律上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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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认缴的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抽逃出资常见的形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是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基于真实的财务状况。有些股东通过制作虚假的财务报表,虚增公司利润,然后以分配利润的名义将出资抽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股东可能会虚构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公司偿还债务的方式将出资抽走。比如,股东编造一份虚假的借款合同,让公司把钱转到自己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就明确将“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列为抽逃出资的情形之一。 三是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关联交易本身是合法的商业行为,但如果被用于抽逃出资就会构成违法。股东可能利用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通过不公平的交易价格等方式,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出去。《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是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明确列举情形之外的其他抽逃出资行为。总之,抽逃出资不仅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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