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赠送面积有哪些形式?

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有赠送面积,但是没说具体是怎么赠送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房屋赠送面积一般都有哪些形式呢?这样我也能心里有数,看看开发商说的靠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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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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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屋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赠送面积常见的几种形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阳台。很多开发商会将阳台作为赠送面积的一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封闭阳台是按全面积计算的,而未封闭阳台是按一半面积计算。当开发商将未封闭阳台作为赠送面积时,其实是将原本只算一半面积的部分“赠送给”购房者。这一规定依据的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该规范明确了不同类型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 其次是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有些房屋会带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为赠送面积。一般来说,具备一定条件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才会计算建筑面积,比如有永久性顶盖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如果开发商赠送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符合计算建筑面积的标准,实际上就是将本不应计入房价的部分给予购房者。 还有阁楼。顶层房屋有时会附带阁楼作为赠送面积。阁楼的面积计算也和其高度有关,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若阁楼高度较低不计算面积,开发商就可以将其作为赠送吸引购房者。 飘窗也是常见的赠送形式。如果飘窗为不落地飘窗,且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开发商常常会将不计算面积的飘窗作为赠送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开发商宣传赠送面积,但购房者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赠送面积的具体范围、是否写入产权等问题。因为赠送面积可能存在质量、使用权限等方面的风险。若遇到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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