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货物销售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我在做公司财务报表时,涉及到应税货物销售额的计算。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算,也找不到合适的公式。我想了解一下应税货物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到底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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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货物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这是计算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重要依据。 下面为您介绍不同情况下应税货物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1. 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 = 销售数量×不含税单价。这里的不含税单价是指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格。例如,某企业销售了1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不含税单价为50元,那么该企业此批商品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就是100×50 = 5000元。 2. 如果题目中给出的是含税销售额,要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则需要用到公式: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税率)。这是因为含税销售额是包含了增值税的,我们需要把增值税部分剔除掉,得到不含税销售额。比如,某商场销售一批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300元,该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 = 11300÷(1 + 13%) = 10000元。 3. 对于视同销售行为,没有销售额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首先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其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最后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如果该货物还需要缴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1 - 消费税税率)。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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