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货物销售额指的是什么?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看到有应税货物销售额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具体的含义。我想知道它到底涵盖了哪些方面,是怎么计算的,在税务上有什么作用,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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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货物销售额是一个在税收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指的是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这里提到的“应税货物”,就是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税款的货物。比如说,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日用品、电子产品等,商家销售这些货物所获得的收入就可能属于应税货物销售额的范畴。 “全部价款”很好理解,就是购买方为了购买货物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金额。而“价外费用”,则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过,有些项目是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中的,比如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同时符合一定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所以,在计算应税货物销售额时,企业和个人都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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