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不太确定它的效力情况。想了解一下合同效力都有哪四种情形,每种情形是怎么判定的,我这份合同属于哪种效力状态,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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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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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合同效力存在四种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甲和乙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愿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其次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外,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三种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民法典》规定了几种可撤销的情形,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行使撤销权;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甲受乙的欺诈签订了合同,甲在知道欺诈事由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 最后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此外,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比如,15岁的甲未经父母同意签订了一份价值较高的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需要其父母追认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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