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的四个方式是什么?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帮助发行人将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行为。证券承销主要有四种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第一种是包销。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指承销商先将发行人的全部证券认购下来,然后再向投资者销售。在这种方式下,承销商承担了全部的销售风险。如果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自己持有。《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对包销行为进行了规范,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有序。全额包销能让发行人快速获得资金,不必担心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问题。例如,某公司发行债券,承销商采用全额包销方式,一次性将所有债券买下,然后再向市场投资者销售。 余额包销则是承销商按照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如果还有剩余的证券,承销商就将剩余部分全部自行认购。这种方式下,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发行人的销售风险。比如,某企业发行股票,承销商负责销售,约定的销售期结束后,还有部分股票未售出,那么承销商就要将这些剩余股票买下。 第二种是代销。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在代销过程中,承销商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证券法》规定,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例如,某小型公司发行证券,选择代销方式,承销商尽力销售,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全部卖完,剩下的证券就会退还给该公司。 第三种是助销。助销通常是指承销商和发行人签订协议,承销商在承销期内尽力销售证券,如果在承销期结束时仍有部分证券未售出,承销商有义务购买剩余部分。这种方式结合了代销和包销的特点,承销商既帮助发行人销售证券,又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销售风险。它与余额包销有些相似,但在具体的操作细节和责任界定上可能存在差异。 第四种是承销团承销。当发行的证券数量较大、金额较高、风险也相对较大时,一家承销商往往难以独自承担承销任务,这时就会组成承销团来共同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其他承销商组成。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和协调承销工作,各承销商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承销任务和分享承销收益。《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聘请承销团承销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例如,大型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股票发行时,就会采用承销团承销的方式,由多家证券公司共同参与,以分散风险和提高销售效率。 总之,不同的证券承销方式各有特点和适用场景,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证券的特点以及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承销方式。同时,各种承销方式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