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怎么防止出现不还钱的情况,如果不还又该怎么办?


如果朋友借钱,为防止出现不还钱的情况以及应对不还钱的状况,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借款前的预防措施**: - **留下书面凭证**: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民间借贷,都应让借款人书写借款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诚心借款的人通常是愿意写借条的,而不愿写借条的人可能存在赖账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通过银行转账**:款项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这样做的好处是,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借款的证据,随时可以到银行查询。在没有借款凭证的情况下,这是保护出借人的一种有效方法。 - **邀请人员见证**:在无法取得书面凭证且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情况下,借款时邀请两位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在场见证,也是保护出借人的一种方法。见证人可以在日后作为证人,证明借款的事实。 - **进行录音录像**:双方借贷时,若能把借款的过程、金额、还款期限等内容说清楚,并且进行录音录像,这也是一份很好的证据。 **朋友不还钱时的应对方法**: - **友好协商解决**:在约定好的还款日期到期之后,如果朋友没有还钱,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等。 - **法律诉讼途径**:若经过沟通与协商仍然无法就还款事项达成共识,作为债权人可以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详细明确的起诉文书、借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申请支付命令**:债权人也可考虑直接向管辖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此来追讨欠款。倘若对方在收到支付令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审判法院申请执行此项支付令。 -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后朋友仍然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甚至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