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六做表情包赚钱是否侵权?


在探讨用“三六”做表情包赚钱是否侵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著作权,简单来说,著作权就是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比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比如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也就是是作者独立创作并且体现了一定的智力成果,就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如果“三六”所代表的内容构成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比如是一幅具有独创性的绘画、一个独特的卡通形象等,那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制作成表情包并用于商业盈利,也就是拿去赚钱的行为,很可能会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等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另外,如果“三六”涉及到他人的肖像,情况就更为复杂。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如果用“三六”做表情包涉及到他人肖像,并且没有经过肖像权人同意就拿去赚钱,那肯定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不过,如果“三六”所代表的内容不构成受保护的作品,也不涉及他人肖像等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并且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制作表情包赚钱可能不构成侵权。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很难准确判断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所以在使用相关内容进行商业活动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