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我打算在福建办理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证件材料,也不知道办理离婚的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些内容,好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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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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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需要的证件材料和手续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在证件材料方面,需要携带以下这些: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是本人的结婚证;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手续流程上,首先要经过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接下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事实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准备证件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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