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有哪几种拆迁维权方式?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多种拆迁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谈判。这是最直接也是相对温和的维权方式。协商谈判就是被拆迁人和拆迁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就拆迁补偿等问题交换意见。被拆迁人可以提出自己对于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面的诉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既能解决问题,又能避免矛盾激化。比如,被拆迁人觉得房屋评估价值过低,就可以与拆迁方说明自己的理由,争取合理提高补偿金额。 其次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协商谈判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被拆迁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例如,被拆迁人认为拆迁方作出的拆迁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补偿标准不合理,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纠正。行政复议机关会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问题,会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 再者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拆迁纠纷的方式。当行政复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被拆迁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会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被拆迁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拆迁公告、评估报告、协商记录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另外,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被拆迁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维权方案。律师可以帮助被拆迁人收集证据、参与协商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律师能够为被拆迁人提供全程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例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律师可以代表被拆迁人进行陈述和辩论,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最后,还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来维权。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建设部门、监察部门等反映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部门有职责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发现拆迁方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比如,拆迁方存在暴力拆迁、未依法进行公告等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依法查处。 总之,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同时,要注意在维权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