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该如何进行复审?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心里挺着急的。不太清楚商标复审具体要怎么做,是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流程,也不知道复审成功的几率大不大。希望了解一下商标被驳回后复审的详细情况,求懂行的朋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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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后进行复审,是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重新审查的程序。 从法律依据上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面来说说复审的具体步骤。首先是准备复审材料,通常要准备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商标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说明、能证明申请人商标知名度的证据材料等。证据材料可以包括使用商标的商品照片、销售发票、广告宣传材料等,这些能证明你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然后就是提交复审申请,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的15天时间内,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填写申请书时,要详细说明申请复审的理由,比如阐述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与其他商标造成混淆等。 之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决定。如果复审成功,商标就可以继续进入后续的注册流程;如果复审还是被驳回,你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争取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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