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该如何申诉?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按照什么流程去申诉,也不清楚申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申诉不成功,自己之前的努力就白费了。想了解下商标被驳回后申诉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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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被驳回后进行申诉,其实就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是商标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商标注册成功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诉流程主要如下: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收到驳回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准备好复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复审申请书要详细说明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决定不服的理由。同时,需要提供商标设计理念、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支持自己的申诉理由。这些材料的准备是非常关键的,它们将直接影响到复审的结果。 接着,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理由成立,就可能会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准予商标注册;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则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决定。 要是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是不服,根据法律规定,还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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