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后父母和子女都需要交医保吗?
我在福建,和配偶离婚了,现在有点搞不清楚医保的事儿。我和孩子以后是分开生活,就想知道,离婚之后我和孩子是不是都得单独去交医保呢?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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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保是一种为人们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它可以在参保人患病就医时,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在福建,离婚后父母和子女是否都需要交医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从法律角度讲,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说明医保是国家鼓励公民参加的保障制度。 对于父母而言,无论婚姻状况如何,成年父母如果没有其他可替代的医疗保障,比如退休后的公费医疗等,为了自身就医能够获得费用报销,是有必要缴纳医保的。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父母有工作单位,单位就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果父母没有工作单位,就可以自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子女,医保同样重要。未成年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有生病就医的情况,缴纳医保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若父母离婚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为子女参保。如果子女已经成年,那么他们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像父母一样选择参加合适的医保。所以,通常情况下,为了自身和子女的医疗保障,父母和子女都缴纳医保是比较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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