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精神病防治法》,与之相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首先在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是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它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的培养,维护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 关于精神障碍的预防,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 在诊断和治疗方面,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在康复方面,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医疗机构应当为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并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有关精神障碍康复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此外,法律还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障作出了详细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