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伤人后全责车主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人了,交警判定我是全责。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去给对方赔付。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包括哪些方面的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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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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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主被判定为全责,那么其对伤者的赔付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而医疗费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简单来说,就是要以医院的正规票据为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赔偿。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伤者是企业员工,有固定工资,那么就按照他因伤请假期间实际少拿的工资来赔偿。 护理费是用于补偿护理伤者所产生的费用。《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例如,如果请了专业护工来照顾伤者,就按照实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来赔偿。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伤者打车去医院复诊,就可以凭借打车发票要求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依据《解释》第十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是为了补偿伤者在住院期间的饮食开销。 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解释》第十一条有相关规定,适当的营养补充有助于伤者身体恢复,所以这笔费用也是合理赔偿范围内的。 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要是不幸导致伤者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撞伤人后全责车主的赔付标准涉及多个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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