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责撞伤人了可以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吗?

我开车撞伤人了,交警判定我是全责。我买了保险,想问下是不是可以把后续的事情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我自己就不用管了?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责任和保险公司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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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撞伤人后,并非能把一切事情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主要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进行基本的保障。商业险则是车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的,包括第三者责任险等,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进一步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当您负全责撞伤人后,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但有些情况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比如,如果您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您追偿,商业险通常也会拒赔。此外,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按照合同约定来的,可能存在一些费用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像超出医保标准的用药费用等,这些费用就需要您自己承担。 而且,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您也有一定的义务。比如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还要对伤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不能因为有保险就对伤者不管不顾。如果伤者因为您的拖延救助而导致伤情加重,您可能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全责撞伤人后,不能简单地把一切都交给保险公司,您自己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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