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报保险后是不是就不用自己管了?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已经报了保险。但我不确定之后是不是就不用我操心了,保险公司会全权处理吗?我还需不需要做些什么?会不会有保险公司不赔而需要我自己承担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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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了人并报保险之后,并不是完全不用自己管了。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三者险则是对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赔偿的保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撞人后,保险公司会在其承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并非所有费用都能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比如,如果驾驶人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商业险通常是不予赔偿的。此外,一些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像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部分、医保外用药费用等,也可能需要侵权人自行承担。而且,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作为侵权人有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等义务。如果不积极配合,可能会影响事故的处理和保险的理赔。所以,撞了人报保险后,还是需要自己关注很多方面的事情,并非完全不用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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