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炎意外险是否可以报销?
我得了胃炎,之前买了意外险,不清楚这种疾病产生的费用能不能用意外险报销。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里,胃炎这种情况到底符不符合意外险的报销范围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能说明这个问题?
展开


意外险,全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这里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胃炎是一种疾病,它的发生通常是由于长期的不良饮食习惯、幽门螺杆菌感染、药物刺激等因素,逐渐引发胃黏膜的炎症,并非由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所以从意外险的定义来看,胃炎并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保险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意外险合同一般会将疾病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这意味着对于因疾病(包括胃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意外险通常是不予报销的。不过,如果被保险人在患有胃炎期间,同时遭遇了符合意外险定义的意外伤害,比如因意外摔倒、碰撞等导致身体受伤,那么对于意外伤害部分产生的费用,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意外险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