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证的一般程序。 首先是申请。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这是公证程序的首要环节。当事人申请公证,可以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申请,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接着是受理。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条件包括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于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会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 之后是审查。这是公证程序的重要环节,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审查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相关内容。 最后是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