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加班应该如何处理?
我准备离职了,但之前有不少加班的情况,公司好像没有明确说怎么算加班工资。我就想知道离职前加班的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是不是和正常上班的计算方式不一样,要是公司不给加班工资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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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加班的处理方式,主要涉及加班工资的计算和支付问题,具体如下: 首先,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以及《劳动法》第44条的相关规定,在不同时间段加班,员工可获得不同标准的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即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例如,员工正常日薪为200元,若工作日加班,当天应得工资为200 + 200×50% = 300元;若周六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当天应得工资为200×200% = 400元;若法定节假日加班,当天应得工资为200×300% = 600元。 其次,关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时间。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结清所有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离职前的加班按正常加班计算薪酬,但公司却未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主张。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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