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情况下累犯的起算时间是多久?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担心会构成累犯。我想了解下,在一般情况下,累犯的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从上次犯罪结束,还是刑满释放,又或者是其他时间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累犯起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它们的起算时间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一般累犯起算时间 一般累犯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这里的起算时间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开始计算。比如,张三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在监狱服刑三年后刑满释放,那么这个释放的日期就是起算时间。从释放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时间,如果在这五年内他又犯了一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就构成了一般累犯。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分子是被假释的,起算时间就是假释期满之日。 ### 特别累犯起算时间 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的起算时间同样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日。只要是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类罪中的任何一种,之后无论什么时候再犯这三类罪中的任意一类,都构成特别累犯。比如李四曾经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罪,服刑完毕后,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只要他又犯了恐怖活动犯罪,就构成特别累犯。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