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赠予房产再卖掉个税怎么计算?

我收到了别人赠予的一套房产,现在打算把它卖掉。但我不知道这种经过赠予得到的房产,再卖出去的时候,个人所得税是怎么算的。我很担心算错税或者多交税,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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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房产交易中,当房产被出售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赠予房产再卖掉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个税的方式如下: 如果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有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第一种情况,如果该赠予房产是受赠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为了保障居民基本的居住需求。“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购买时间”以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第二种情况,如果不符合上述免税条件,就需要按照前面所说的计算方法缴纳个税。例如,原捐赠人购置该房屋成本为50万元,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税费共5万元,受赠人转让房屋收入为10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 50 - 5 = 45万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45×20% = 9万元。 所以,赠予房产再卖掉时,要综合考虑房产的原始成本、相关税费以及是否满足免税条件等因素来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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