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的前男友总是骚扰并威胁人,警察不重视,我们该怎么办?
我女朋友的前男友老是来骚扰她,还对我们进行威胁。我们报了警,可感觉警察没怎么重视这个事儿,也没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现在我们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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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女朋友前男友的骚扰和威胁,而警察又未给予足够重视时,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明确相关法律概念。骚扰和威胁他人的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警察未充分履行职责,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进行处理。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也就是说,若认为警察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作为等情况,可以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告,要求对该事件重新调查和处理。 此外,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保留前男友骚扰和威胁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内容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如果骚扰和威胁行为给你们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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