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方式是指政府在进行采购活动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它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这种方式具有公开透明、竞争充分的特点,能够确保采购到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例如,政府要建设一个大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就可能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众多有实力的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则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这种方式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情况。比如某些专业性很强的设备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数量有限,就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当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等情况发生时,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例如,某些具有专利技术的产品,市场上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就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比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就可以采用询价的方式。 总之,不同的政府采购方式适用于不同的采购情形,采购人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





